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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不忧“生” 生育有保障
日期:2025-05-02 访问次数: 字号:[ ]

“真没想到,失业期间生孩子还能享受这么好的生育保险待遇!”安徽省黄山市的倪女士抱着刚出生的宝宝说。

2024年企业裁员后,倪女士失业了,却也在这时发现自己怀孕了。“一边是失业后的经济压力,一边是即将出生的孩子,当时真的手足无措”,倪女士回忆起那段经历仍感慨万千。“好在国家出台了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生育保险费政策,我不仅报销了住院分娩费用,还领到了医保发放的2万多元的生育津贴。这笔钱就像雪中送炭一样,让我安心度过月子期,失业期间也能感受到政府的关怀!”

为切实解决失业人员生育保险“断档”问题,国家医保局和人社部明确要求各地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政策,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个人无需缴费,手续由经办机构代办,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不仅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可以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各地积极贯彻落实,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均已实现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生育保险费。

河南郑州的莫女士也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2024年1月,莫女士所在单位经营不善破产注销,当时莫女士已怀孕8个月。莫女士提出申请并由郑州市失业保险中心审核可领取失业金12个月,并在次月为其缴纳了郑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2024年3月,莫女士顺利生育后及时足额报销了生育医疗费用,22428.4元的生育津贴也一次性全额发放至她指定的银行卡,极大地缓解了经济压力。

近年来,医保和人社部门协同推进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生育保险费政策落实,有力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缓解了失业人员生育负担,更传递出政府对民生关切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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