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天津陈女士的手机响起一则“提示音”——“收入生育津贴20006.4元”。望着怀中熟睡的宝宝,她感慨道,及时收到生育津贴,极大缓解了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
陈女士的此次生育体验,是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成果之一。天津市出台政策,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时同步缴费参加生育保险,同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是全国较早推动这项工作的省市之一。其中,产前检查报销2300元,自然分娩报销3800元,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报销10000元,生育津贴“即申即享”,在产妇生育后医院会将相关医保结算信息上传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即将生育津贴发放至产妇个人银行卡,最大程度方便产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在政策实施前,不少灵活就业女性因生育保障顾虑而延迟生育计划。备孕期间,陈女士走进天津南开区医保分中心,咨询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时,同步按0.5%费率缴纳生育险,即可解锁“医疗费报销+津贴补偿”双重保障。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病房里,刚完成顺产分娩的陈女士,通过“一站式”联网结算了9496元分娩医疗费用(包含生育并发症),仅自付3489元。同时,按其参保缴费基数核算生育津贴,较好保障了陈女士生育休假期间的收入缺口。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已有55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2024就有8200多人享受生育待遇,共支付2.6亿元,该政策实实在在地缓解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
目前,国家正在指导有条件的省份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同步缴费参加生育保险,除天津外,江西、浙江、贵州、兵团、上海等省(市)均已开展实践探索,为灵活就业人员安心生育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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