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保新闻 > 医保动态
视力保护色: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介绍活动实录
日期:2026-04-10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6年4月10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开展《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介绍活动,以下为文字实录。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主办的《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介绍活动。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受到社会各方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大医务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和普遍认可。为回应各方关切,今天我们组织《指导意见》相关情况介绍活动。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活动的有关嘉宾: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徐娜,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胡同宇,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医药价格处处长蒋炳镇、医保中心技术评定处副处长张彬,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副部长苗艳青,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吴浩,北京市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邵添谊,福建省厦门市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陈新梅,安徽省芜湖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强,湖南省郴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颖。

此外,我们还通过公开征集邀请了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医保管理者和新闻媒体代表,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莅临现场,欢迎大家。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介绍《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支持基层的主要举措。

首先,请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徐娜同志介绍。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 徐娜:

各位专家、媒体朋友们,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各位同仁:

大家好!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工作,要求引导医疗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调建设健康中国,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加强基层用药衔接、促进分级诊疗等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国家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群众基层就医诊疗和医疗保障难点问题,更好发挥医保支持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和促进分级诊疗作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在基层“看得上”“看得起”“看得好”病,推动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发展、参保群众得实惠、医保基金可持续。《指导意见》着眼于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为牵引,立足支持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群众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基金“守门人”功能。围绕基金总额管理、定点管理、价格管理、待遇保障、家医签约、支付改革、用药保障、结算清算、经办服务、拓展长护服务等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

《指导意见》明确的相关举措贯通了医保支持基层发展的全链条,与卫生健康部门部署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相关举措相辅相成,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在基层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制度成果。

一是更加有力保障基层基金收入。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在保障基金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总额编制结构,合理体现对基层的支持,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倾斜。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重点对医共体总额、绩效考核、结余留用等提出要求,明确医共体结余分配要向基层倾斜。拓展基层机构定点覆盖,在合理规划定点资源配置基础上,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每个街道(乡镇)选取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纳入医疗救助定点。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效率,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稳步拓展即时结算覆盖面,实施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有针对性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周转压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

二是更加有力保障患者基层就诊就医。特别是在门诊就医保障,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基层倾斜,支持基层对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具长期处方;落实住院差别化待遇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综合基金支撑能力、群众就医需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因地制宜细化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内容。同时,鼓励基层用好价格政策开展适宜服务,优化基层机构价格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长护服务。

三是更加有力推进适宜基层特点的支付改革。探索适宜基层的门诊支付方式,鼓励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加强基层门诊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联动,探索将签约居民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或家医团队;巩固提升住院按病种付费质效,动态调整分组方案,遴选适宜的基层病种,并对中医支付、病种付费核心要素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提出要求。

四是更加有力保障群众基层用药需求。健全“三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联动机制和医共体内药品采购、配送、使用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处方规范流转、用药需求精准匹配;加快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和基层医疗机构急需药品的查询、配备需求;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扩大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

五是更加有力提升基层医保便民服务水平。支持基层经办站点配备终端设备、集成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刷脸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医保经办“智能办”,可依托医保智能体为参保群众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24小时线上智能咨询;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医保政策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各位专家、同仁、媒体朋友们,我们深刻体会到,落实好《指导意见》明确的各项举措,是协同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重要抓手、是助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更是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必然要求。随着政策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激活基层发展活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筑牢基层根基。下一步,我们也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遴选15个左右重点联系点(以地级行政区为主),开展先行先试、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可推广复制的经验。

最后,再次向关心医保工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专家、医保和医疗同仁,媒体朋友们表示感谢,我们也希望各方加强协同,增进互信,共同把国家的好政策,转变成基层的新活力、群众的获得感,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徐娜副司长。下面有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胡同宇同志介绍。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 胡同宇: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是群众身边的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多次强调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促进分级诊疗,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等作出部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截至2025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达到105.5万个,其中乡镇卫生院3.4万个,村卫生室56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3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3万个,基本实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目前,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超过525万人,人员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不断优化。体现整合型服务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面推进。目前,全国有2199个县(市、区)开展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覆盖了全部的县和县级市及1/3的城市区。县域医共体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等统一管理不断深化,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等稳步建设,“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稳步推进,越来越多的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上级医院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5底,全国约4万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或者推荐标准,占比超过90%。全科、公共卫生科、中医科等普遍设置,儿科、口腔、康复等其他专科设置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2025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达到55.6亿,占比52.6%,基层诊疗人次和占比连续多年双提升,每年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超过10亿人次的健康管理服务。

与群众就近就便、多样化、个性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比,对标建设分级诊疗体系要求,基层还是短板弱项,需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医保政策引导作用,出台14项举措,顺应群众在基层看病报销更方便更实惠的需求,有利于引导群众优先利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条,促进人民健康。基层卫生健康系统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将好的医保支持政策,转化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效,转化为满足人民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的实绩。在此,我主要谈四项重点工作:

第一个是通过总额付费推动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落实文件提出的“合理确定医共体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支出总额,覆盖县域内门诊和住院服务、本地和异地就医费用”要求,加快推进医共体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等统一管理,达到紧密型标准。同时,要加强县域医共体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质效,并加强人群健康管理,落实“以治病为中心向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实现“关口前移”,争取更多结余资金空间,实现双赢。

第二个是通过加强衔接扩大基层用药使用范围。落实文件提出的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统一,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用药目录统一。同时,要结合医师下沉服务和患者上下转诊需求,突出重点人群和疾病,坚持“药随病走”,有针对性增加基层药品配备,实现“同病同药同治”。

第三个是优化细化服务包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文件提出的因地制宜细化签约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基本服务包中纳入医保的,按规定编码和医保支付。个性化服务包由签约基层机构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由个人支付。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签约服务“六个拓展”,推动二三级医院下沉医生、退休医生、社会力量办医机构以及基层各类别的执业医师参与签约服务。指导基层机构合理合规开展个性化服务。

最后一个是匹配长期护理拓展康复护理服务。落实文件提出的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有条件的依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符合条件的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作为提供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服务的延伸点。同时,要结合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补齐基层设施设备短板、加强人员培养培训,拓展基层康复护理功能,健全基层康复护理功能单元设置。面向社区和家庭通过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服务、日间服务等方式扩大康复护理服务供给,形成“机构康复+居家延续”闭环服务。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胡同宇处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两位专家解读《指导意见》。首先有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副部长苗艳青同志介绍: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副部长 苗艳青: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各位同仁,大家好!

非常荣幸在此次活动中结合新发布的《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如何赋能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与大家进行交流。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卫生健康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医保支付作为医疗卫生体系运行的核心杠杆,是推动基层卫生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本次出台的文件,立足“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在医保支付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可落地、可见效的创新举措,既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基层卫生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医务人员成长提供了坚实激励保障。接下来,我就医保支付方面做详细解读。

第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的创新,构建起激励相容、动态调整、精准考核的总额付费机制,让医共体充分发挥“双守门人”作用。文件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管理,合理核定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年度支付总额,将县域内所有门诊、住院及异地就医费用全部纳入总额范围。本次政策最核心的亮点在于明确医共体通过精细化管理、强化健康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实现的当年医保基金结余,不作为次年总额指标的调减因素。这一举措彻底打消了医共体“节约基金反而降低次年支付额度”的顾虑,引导医共体转向“加强健康管理”,真正实现医保基金效益与群众健康效益的双赢。

同时,文件将县域内就诊率、基层医疗机构基金使用占比等核心指标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直接与医保基金结余留用额度、次年总额指标核定挂钩,引导群众在县域内合理就医。此外,文件明确要求压实医共体牵头医院的管理责任,确保医共体内结余资金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第二,聚焦住院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明确分工、协同发力。文件明确规定巩固提升按病种付费的改革质效,重点发挥其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方面,各地要动态优化按病种付费的分组方案,结合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和诊疗范围,因地制宜,科学遴选适合基层开展的慢性病、常见病病种,实行统筹区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同病同付。

另一方面,文件进一步完善按病种付费支付的核心要素管理,合理确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支付系数,适当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倾斜力度,同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康复、安宁疗护等特色住院服务,探索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等补充支付方式,丰富适宜基层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通过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夯实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县级医疗机构重点聚焦疑难重症和辖区医学人才培养,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以及康复护理服务,形成“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

第三,聚焦门诊按人头打包支付,健全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的长效激励机制。文件明确提出探索门诊按人头打包支付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为基层医防融合发展提供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保障。具体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将医保基金支付与群众健康管理效果直接挂钩,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从“重治疗”向“重预防”转变。基层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通过加强群众健康宣教、规范慢性病随访管理、开展健康体检等工作,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减少过度诊疗,实现医保基金结余,而结余可用于激励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其收入水平,形成“健康管理越好、基金效益越高、机构发展越稳、医务人员积极性越高”的良性循环。

文件还鼓励有条件地区统筹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卫资金使用,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各位朋友、各位同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事关基层卫生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健康中国建设大局。本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国家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推动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项医保支付政策的落地实施,必将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激发基层发展活力。

希望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基层卫生发展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展。

我的解读完毕,感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苗艳青副部长。下面有请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吴浩同志介绍。

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吴浩: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的吴浩,非常荣幸参加此次政策解读活动。《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既是民生的承诺,更是基层的“赋能书”与“定心丸”。这一变革将赋予基层更强动力,为群众提供便捷、连续的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切实筑牢居民健康防线,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我将从三个关键维度来解读此次《指导意见》的核心亮点:

一、聚焦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是夯实基层医疗“网底”的关键举措。通过动态调整总额、明确向基层倾斜的新增资金,既能消除基层对收入保障和责任承担的顾虑,又能鼓励其主动提升服务能力,形成“能力提升-资金保障-服务优化”良性循环,最终实现社区居民就近获得优质医疗服务的目标,是医保制度与基层医疗协同发展的关键举措。

二、聚焦加强参保群众门诊就医保障,核心是通过差别化待遇政策与长处方松绑双管齐下,引导患者下沉基层,减轻慢病患者负担。一方面,明确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开展,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进一步倾斜。相当于基层看病报销更多、自付更少,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医。另一方面,允许基层为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的长处方,且不纳入次均费用的考核。长处方“松绑”后,稳定期患者一次可取3个月药量,既省去患者奔波之苦,也让基层能放开手脚提供合理诊疗。不仅便民惠民,更是吸引慢病患者留在基层接受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让家庭医生真正留得住患者,守得住健康。

三、聚焦支持基层开展多元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核心是通过“公卫+医保”资金联动与“个性化服务包”创新,推动签约服务从“形式覆盖”迈向“实质惠民”。此次政策构建的激励机制是破局关键:一方面,推动基本公卫资金与医保基金统筹联动,让“预防”与“治疗”无缝衔接,实现“医防融合”;另一方面,推出由个人付费的“个性化服务包”,既满足了群众多样化需求,又通过合理收入激励调动了全科医生的积极性。当全科医生通过固定服务对象、聚焦常见病种开展针对性技能训练,其专业能力将快速提升,形成“服务优质-群众信任-医生成长”的良性循环。这一举措立足我国地域差异大的实际,鼓励“因地制宜”,通过“签而有约、约而有感”的服务,让家庭医生真正成为群众健康的“守门人”。

随着政策的落地见效,家庭医生将真正能够成为群众身边的“健康管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成为守护居民健康的“坚实堡垒”。分级诊疗制度也将迈出从“建起来”到“转起来”的关键一步,为健康中国建设筑牢坚实的基层基础。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吴浩院长。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发言。首先有请北京市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邵添谊同志介绍:

北京市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邵添谊: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在本次活动中,结合北京市最新医保支持政策,以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践为例,解读医保支付改革如何赋能基层康复、安宁疗护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分享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卫生健康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群众健康与就医获得感。医保支付作为支持医疗体系运行的核心杠杆,是推动资源下沉、优化分级诊疗、激发基层活力的关键抓手。近年来,北京市围绕 “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在医保定价、支付方式、服务供给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精准破解长期制约基层卫生发展的痛点难点,为基层机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下面,我简要介绍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太阳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注了“太阳宫社区医院”第二名称,达到二级康复医院建设标准,形成以康复为特色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中心实行 “一中心两址” 布局,下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辖区8.6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自2013年起,中心先后加入中日友好医院、首都儿研所、北京妇产医院、中国康复中心牵头的多个医联体,深度融入区域医疗协同体系。依托紧密型医疗集团内专家下社区、资源共享,成功创建社区康复、骨质疏松、儿科、中医痹病特色科室,诊疗病种达389种,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心先后荣获全国优质服务基层行、北京市首批社区医院、老年友善机构、首都劳动奖状、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综合实力稳居基层医疗前列。

接下来,我结合中心实践,从三个方面解读医保政策的赋能作用:

一、填补收费空白,推动安宁疗护规范化发展

2023年,中心响应《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成功申报北京市社区安宁疗护示范中心。2025年,为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扩大安宁疗护供给,中心按照北京市卫健委2025年安宁疗护机构转型要求推进病区改造,目前已完工,待市级验收后投用。

北京市将首次明确安宁疗护费价格构成与服务内涵,填补医疗服务价格空白,让终末期照护从“模糊服务”转为“规范项目”,为常态化开展服务筑牢制度基础。

政策同步优化逐级转诊机制,上级医院下转至基层的住院患者,同一疾病周期不再另设起付线。终末期患者无需高强度医疗救治,更适合在社区接受舒缓照护,实现“治疗在医院、安宁在社区”,有力推动社区安宁疗护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二、支持个性化签约,升级家庭医生服务模式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基层开展多元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定制、备案并收取个性化服务包费用。当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多局限于基本公卫与基础医疗,居民签约意愿较弱。

此次政策放开个性化服务收费,为家庭医生服务提质增效提供支撑。中心可针对不同人群定制特色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远程监测、认知评估、康复训练;为安宁疗护对象提供舒缓照护、疼痛管理、心理慰藉、居家指导;为术后康复患者提供康复指导、功能训练、居家评估、康复护理等,避免与基本公卫服务重叠,满足居民差异化、精准化健康需求。

三、政策落地挑战与未来展望

在医保政策利好下,基层服务升级仍面临现实挑战:一是专业人才短缺,安宁疗护、康复领域医师、护士储备不足;二是职称与薪酬激励体系有待完善,难以留住优质人才;三是公众生命教育与安宁疗护认知度偏低,服务接受度需逐步提升。

当前,医保正通过基金倾斜、价格赋能、支付创新三大路径支持基层医疗发展。下一步,中心将聚焦人才建设、支付规范、服务优化,推动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做强康复特色、做优安宁疗护、做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可及性、优质性与贴合度,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筑牢辖区居民基层健康防线,以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北京、健康中国建设。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医保改革赋能基层医疗意义重大、惠及民生。期待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基层卫生与医保改革,共同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更优质、更便捷、更有温度的医疗服务。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邵添谊副主任。下面有请福建省厦门市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陈新梅同志介绍。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新梅: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

大家好!我是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陈新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筑牢基层医疗卫生防线、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举措,更是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打通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们中心立足集美街道老旧小区集中、老年人口及慢病患者居多的实际,深耕细作、创新突破,在厦门医保、卫健委系列配套政策的强力支撑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组建“1+1+N”三师共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健康服务,实现从“被动看病”到“主动管健康”的转变,让居民拥有专属健康“守门人”。下面,我从政策保障、服务落地、创新突破方面,向各位作简要汇报。

一、破解“签而不约”难题,让居民群众“愿意来”

厦门医保政策的全方位支持,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驾护航,真正实现居民轻负担、服务有保障。首先是在签约服务费保障上,目前居民年签约费120元/人,医保统筹基金承担70元、公共卫生经费补贴30元,个人仅需自付20元,且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账户支付,大幅降低居民签约门槛,推动辖区常住人口签约率稳步提升。第二是在报销待遇上,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比三级医疗机构高,有针对性减轻了参保人基层就医费用负担。第三是在用药保障上,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医保免起付线”政策,直接按比例报销,为慢病患者长期治疗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兜底。自去年开始,厦门医保、卫生健康两部门协同出台了政策,对社区用药加大了保障力度,除国谈药品、集采药品、基本药物外,对经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二、三级医院常用且适宜基层的药品也在总额预算内优先保障,解决了我们基层配药的后顾之忧。

我们充分依托医保政策红利,彻底解决群众看病用药痛点。落实慢病长处方政策,医保支持签约慢病患者开具4-12周,年均开具长处方超万张,大幅减少慢病患者往返医院频次;同时坚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实现慢病用药、常用药品足额保障,彻底解决以往“开不出药、不够用药”的问题,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放心取药、持续用药。我中心常备药品共1052种,含基药498种、非基药516种、国谈药38种,中药饮片455种,彻底解决基层缺药难题。

二、破解“接而不管”难题,让家庭医生“动起来”

我们社区坚持“签约一人、服务一人、满意一人”的原则,配套构建全方位、全时段、有温度的服务体系,将精细化服务融入每一个环节。一是做实入户随访服务,针对辖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群众、行动不便慢病患者,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家庭医生主动上门开展慢病随访、用药指导、康复护理等服务,年均上门服务超千人次。二是做全多层级回访机制,建立常规电话回访、班后电话回访、门诊专项回访三位一体的回访体系,确保服务不打烊、随访不断档。三是打造全市首创银龄志愿者团队,创新发动辖区健康、有活力的退休老人组建银龄志愿者队伍,变身家庭医生服务的“好帮手”,协助开展健康宣传、上门陪同、信息传达等工作,实现从“被服务者”到“志愿服务者”的转变,构建邻里互助、健康共建的良好氛围,这一模式也成为全市基层家签服务的创新典范。

三、破解“转而不畅”难题,让分级诊疗“活起来”

近年来,医保部门协同卫生健康、财政建立协同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分级诊疗情况、专病防治工作、家庭医生诊疗服务等纳入评价范围,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给付等挂钩。

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业度,我们打破基层医疗服务局限,主动对接全市医疗资源整合成果,首创全专结合+大医院查房联动模式。一是专家对接。与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等三甲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邀请三甲医院专科专家定期下沉坐诊,创新推动家庭医生团队走进大医院病房,参与专科查房、病例研讨,全面提升基层医生专业诊疗能力。二是用药衔接。针对出院康复患者、慢病转诊转回患者,精准对接大医院用药方案,确保基层用药与三甲医院完全同质化,避免患者因换药、断药影响治疗效果。三是资源整合。将检验检查互认、16个专病防治中心建设深度融入家签约服务。紧跟厦门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16个专病防治中心建设步伐,利用医保影像云、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等平台,推动“分布式检验、集中式诊断”,实现社区与厦门心脏中心等上级专科医院心电数据互通、远程诊断。通过全专结合的创新模式,将专病规范管理全面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借助专病中心专家下沉、远程指导,补齐基层专病诊疗短板,实现专病优质资源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无缝衔接,筑牢慢病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更打通了从医院治疗到社区康复的全链条服务,彻底解决居民“看病难、转诊繁、用药断档”的难题。我们社区的慢病规范管理率、控制率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续约率持续走高,先后获评“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单位、全市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先进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获得上级部门高度认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足用好医保惠民政策,持续深化全专结合模式,优化入户随访、多层级回访等特色服务,做强银龄志愿者品牌,进一步拓展中医康复、安宁疗护、心理疏导等特色服务,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得更细、更实、更暖,全力守护辖区居民的生命健康!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陈新梅主任。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地方医保局发言,请地方医保部门分享有关经验做法。首先有请安徽省芜湖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强同志介绍:

安徽省芜湖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永强: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芜湖市医保局韩永强,非常荣幸参加此次政策解读活动,向大家介绍芜湖市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相关工作。芜湖地处长江中下游,是拥江发展的安徽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约37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约11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约258万人,基金整体运行安全平稳。

近年来,芜湖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聚焦“三医”协同、分级诊疗、医防融合,以助推会诊转诊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常见病慢性病付费政策为突破口,大力促进基层诊疗服务能力提升,赋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夯实群众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基金“守门人”功能。下面,主要介绍两方面工作:

一、推动会诊转诊体系建设

为有效破解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市域外就诊率高、医保基金外流占比大等难题,我们坚持数据赋能、政策引导,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自2023年6月起推进会诊转诊中心实体化运行,努力探索一条“患者满意、医院发展、服务增效”的分级诊疗新路径。

一是深化协同联动,构建会诊转诊服务体系。运用系统思维重塑分级诊疗格局,实体化建立运行芜湖市会诊转诊管理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安排医保业务骨干长期驻点。适时推送医保异地转诊备案信息,精准对接患者就医意向和需求,已累计推送医保数据23.7万条。在全市16家公立医院建成会诊转诊服务中心,开展政策咨询、专家会诊、转诊引导、外请专家等业务,通过整合专家资源、创新诊疗模式等,全市会诊转诊服务中心签约市外专家近800名、市内专家近1400名,覆盖100多种临床常见疾病及恶性肿瘤等疑难杂症,带动本地医疗机构实现技术、学科、人才“三提升”。2025年,全市异地就医基金支出减少9100余万元、下降7.2%,让群众在“家门口”获得到优质高效医疗资源和少花钱、少奔波的实惠。

二是强化支付激励,完善会诊转诊医保结算。出台支持会诊转诊医保结算政策,对医疗机构引入外埠专家实施三四类手术、开展院外多学科会诊(MDT)将重症患者留在本院治疗的,在住院DIP月结算中按实际资源消耗调整病例分值,累计对符合条件病例倾斜支付3466万元。结合疾病诊断、患者需求、病情分级精准匹配专家,对外转意愿强烈或本地治疗困难患者,优先从专家库引入资源提供服务,已累计开展多学科会诊(MDT)2.57万次,邀请院外专家手术1.98万台次,为患者节约费用7700余万元。

三是优化报销待遇,引导患者就医就便服务。制定医保促进分级诊疗措施,对患者在市域内公立医院规范上下转诊减免起付线,引导患者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不出市,全市已享受起付线减免7400余人次,为患者减负380余万元。对向下转诊的住院病种构建结余资金共享机制,将相关病种结余资金的50%按7:3比例共享给转出、转入医院,累计引导1.6万人次康复期患者下转基层,推动患者在市域内有序流动。

二、实施常见慢性病按人头付费

在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的基础上,探索常见慢性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付费。

一是医保付费向基层倾斜。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以参保患者发病率高、基层可收治的慢性病为重点,试点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向基层医疗机构按人头付费。统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等政策,完善“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医疗服务向前端延伸。促进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合,推动构建慢性病医、防、管、护协同融合的健康服务新格局,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努力实现“常见慢性病门诊就诊率提升、总体住院率下降,基层医疗服务和保障满意率提升、医保基金支出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湾沚区两试点地区,试点人群住院率下降2.68%。

三是改革探索向全市覆盖。推动居民医保基金常见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扩围提质,2025年,我市繁昌区、湾沚区扩大试点病种范围,南陵县启动实施高血压、糖尿病按人头付费试点。试点人群住院率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住院总费用同比下降5.3%,医保基金结余450余万元,常见慢特病在基层的诊疗人次占比提高约15%。2026年,居民医保基金常见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在全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将全面推开。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邓盼:

谢谢韩永强局长。下面有请湖南省郴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颖同志介绍。

湖南省郴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颖: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

今天非常荣幸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有关情况和大家做个介绍。基层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守护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近期,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基层医疗服务发展注入了强劲政策动能。一直以来,郴州市医保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本地实际,以支付方式改革为核心抓手,推行基层门诊按人头付费,创新实施“五专”促“两可”等举措,有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就郴州市落实《指导意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情况向大家做个介绍。

一、“三维”发力,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

坚持多元支付改革协同发力,推动医保基金下沉基层、医疗资源优化整合。一是推行门诊按人头付费,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活力。我市根据历史费用数据,科学测算基层门诊基金预算,确定基础人头费定额标准为85元/人/年,并以实际参保人员为基数,确定门诊基金总额,足额保障基层基金支出。将基层常用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特定清单管理。居民门诊年报销额度由420元提高到540元,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将门诊就诊率、次均费用增长率、签约履约率纳入考核并与结余留用挂钩,实行“总额预算、包干支付、结余留用、超支不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控成本、提质量”,加强慢病管理,转变服务模式。全市176个乡镇卫生院、2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963家行政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开通了普门、门诊慢特病和医疗救助结算服务。2025年全市居民门诊共结算530.34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2.92亿元,基层门诊人次同比增长18%。二是推进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提高按病种付费质效。科学测算DRG基础费率,通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费率系数,实现对基层医疗机构基金倾斜。落实基金预拨付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提前预拨付一定比例的医保基金,缓解基层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筛选50个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费用相对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作为基础病种,实行与二级医疗机构“同病同支付”,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向基层分流,推动医保基金下沉。2025年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占比由15.1%提高至16.8%。三是加快实施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促进医疗资源优化整合。对全市9个县市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年度内因医保政策调整等导致医共体支出受影响的按程序调整总额指标,医共体通过精细化管理等实现当年基金结余的,不作为次年总额指标的调减因素。强化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基层就诊率等关键指标的效果评估,落实总额付费激励机制,乡村两级结余留用份额不低于40%。以临武县为例,2024年度医共体医保结余留用基金达2371.14万元,全部纳入医疗服务性收入,用于能力建设、专科发展、工资薪酬等。

二、“五专”协同,精准破解基层民生痛点

聚焦群众在基层就医“看病贵、用药难、跑腿多”等痛点,创新实施“五专”举措,逐步实现“慢性病日常管理可不出村、一般常见病种可不出乡”目标。一是实行专病管理。结合县域疾病谱,制定基层99种常见病、7种慢性病清单,推动基层“照单看病、按标施治”。二是强化专药保障。结合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畅通县乡用药衔接,推动集采中选药品、慢病常用药在基层全覆盖、全配送,解决基层“缺药、少药”问题,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同质同价药品服务。将222种“常见病不出乡”、47种“慢病不出村”药品纳入基层用药清单、实行专项保障,基层配备率达90%以上。三是强化专项倾斜。在门诊人头费基础上,对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重点疾病参保人员年增15元/人,专款用于慢病筛查和健康管理。四是推动专家下沉。建立县乡村三级对口援建机制,县级主治及以上医师下沉乡镇带教查房,乡镇骨干每周下沉村卫生室巡诊,市县专家参与制定诊疗路径、开展疑难病例讨论及远程教学。五是推行专群服务。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组建医生指导群,实现县级专家实时远程会诊;组建患者专病群,家庭医生定期推送健康知识、提醒用药复诊。

三、“三措”联动,助推家医签约走深走实

坚持将医保服务与家医签约服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推动家医签约从“签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一是将家医签约与门诊待遇政策挂钩。签约居民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无起付线,免诊查费,可享受门诊用药服务、居民健康管理、转诊服务等基础服务,提升参保群众签约积极性。二是将家医签约与资金预付挂钩。结合门诊按人头付费政策,以签约参保人数和基础人头费定额标准为基础,核算月支付额度,按90%的比例每月预拨人头费用,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积极性。三是将家医签约与年度考核挂钩。将履约质量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门诊年度结余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和再分配。其中,未超过门诊筹资总额30%的二次分配资金,根据考核等次,按优秀100%、良好80%、合格50%、不合格0的比例由定点医疗机构留用;二次分配后仍有剩余的,按签约人数占比再分配给考核优秀的乡镇,有效激励基层医疗机构提高签约履约管理服务水平。

下一步,郴州市医保部门将持续以《指导意见》为指引,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优化管理服务,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支持力度,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贡献郴州力量。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王颖局长。现在我们进入提问环节,请现场参加人员围绕《指导意见》相关情况进行提问交流,每个问题的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提问: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是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高低是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关键。这既需要外部政策的支持,也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能力过硬。请问,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下一步有什么措施打算?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 胡同宇: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远性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投入、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取得积极进展。诚如提问中所说的,建设好发展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群众信任度和利用率,既需要财政投入、医保、人事薪酬等外部政策支持,也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自身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提升能力、激发活力、优化服务3个关键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在提升能力方面。重点是加强基层人员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每年培训6万人次;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提高新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人员素质。结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继续指导地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十五五”期间指导1.5万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每个机构建成1个特色科室。今年将分别新增1000家和35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和血液透析服务。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内涵,加快各类资源共享中心、临床服务中心等建设,提高同质化水平,持续推动牵头医院中高级职称医师向基层长期下沉派驻,力争实现服务人口超过5千人的基层机构全覆盖。

在激发活力方面。重点是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内部人员调配,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推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推动基层落实“两个允许”政策要求,推动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与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同等条件医务人员工资水平相衔接。支持县域医共体合理调控公立医疗机构间绩效工资水平差距,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

在优化服务方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性和同质化水平,保障基层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加强基层用药衔接,提高下沉医师提供连续服务和下转患者获得连续性服务时用药衔接水平,提高患者感受度。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拓展”,推动上级医院专家号源、预约检查、床位等资源赋能家庭医生。推动各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周末疫苗接种服务,提高群众便利度。

提问:大家都很关心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问题,请问国家支持基层的政策里有关价格政策落地如何实现,调价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谁来调?

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医药价格处处长 蒋炳镇:

谢谢您的问题!首先,在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方面,国家医保局始终支持公立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平稳健康发展。在两方面上我们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方面在2021年就指导各省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连续四年开展调价评估工作,只要是符合调价启动条件、达到医保基金安全基本条件的地区,就可以在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有升有降开展调整。需要强调的是,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实行属地管理,各地调价从来都不需要国家医保局审批。少部分地区不能调价的原因更多是客观上不具备调价条件,比如医药费用增速过快、群众和医保基金承担能力不足等。从价格水平变化来看,经过多轮“小步快走”调价,全国医疗服务价格的总水平较2018年已上涨超23%,其中诊查、护理、中医、手术等价格项目涨幅更大,部分高价地区CT、磁共振等检查检验价格有所下降。

第二方面通过价格立项指南支持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异发展,比如统一设立“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家庭病床建床费”等价格项目,激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宽业务范围,其中上门医疗服务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有望带动康复、护理、一般治疗等居家便民医疗服务的新发展;再化如,统一新增“脑机接口”“手术机器人”“远程手术”等前瞻性价格项目约180项,为头部医院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打通关键一公里。

过去,大部分地区按医疗机构级别实行差异化定价政策,通常以三级医疗机构价格水平为锚点,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按梯度递减。在价格管理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价格诉求存在差异,基层希望通用型项目价格更有保障,高水平医院希望体现高精尖技术劳务价值。国家医保局考虑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有所差异、医疗服务提供能力有所不同,为了针对性促进分级诊疗,结合人力资源和物耗成本、患者看病就医、医疗服务供给等客观实际,指导各地在对接落实立项指南过程中,分类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一是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通用型价格项目,鼓励探索区域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价格趋同,助力基层医疗机构稳健运行。二是对于以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检验等价格项目,引导价格偏高的地区调降价格,高级别医疗机构降幅大于基层医疗机构,缩小不同等级医院的价格差距,推动医疗资源合理下沉。三是对于一、二级手术,以及技术劳务占比较高、均质化程度较高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合理缩小不同等级医院的价格差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

总结来看,在落实立项指南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调价工作中,国家医保局将分类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更有针对性地促进分级诊疗。

提问:如何理解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副部长 苗艳青:

第一,门诊按人头支付是国际上应用较多的医保支付方式。核心是将医保基金按人头核定预算总额并打包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激励其做好慢病管理以此获得结余来增加收入。这种将支付方式与慢病管理绩效结合的激励机制在英国、德国等国家比较常见。如英国主要采用按人头预付+总额预算+慢病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按人头支付的方式。全科医生除通过签约服务获得三分之二的收入外,还可按管理的慢性病患者人数和管理质量得分获得三分之一的收入。通过这种激励机制和医保的杠杆作用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好地履行群众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基金“守门人”的职能。

第二,就是要科学确定按人头支付的标准。需兼顾合理性与精准性,避免“一刀切”。人头支付标准的确定需结合基层服务实际,而非单一维度核算:可优先参考参保人数,以辖区内参保群众总量为基础,结合慢病患病情况、服务需求等因素核定基础支付标准;也可结合服务人次,以及相应的基层机构往年慢病门诊服务量、随访频次等历史数据,动态调整支付额度;还可以综合参保人数全年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门诊次数和实际费用进行,并按人口年龄结构区分普通慢病与重症慢病的差异,细化支付标准,确保支付额度与基层机构的慢病管理工作量、服务质量相匹配,既保障基层机构合理收入,也避免医保基金浪费。

第三,要考虑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卫资金在慢病管理中的统筹使用。不仅要科学确定门诊按人头支付的额度,也要科学测算基本公卫资金用于重点慢病管理的额度,统筹打包给家庭医生团队,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促使基层更好地实践医防融合服务模式。

总之,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既是对国际成熟经验的借鉴,也是贴合我国基层实际的创新实践,通过科学核定支付标准、因地制宜优化模式,既能激发基层机构慢病管理的主动性,也能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推动形成“预防为主、医防融合”的基层慢病管理新模式。

提问:文件中的务实举措将如何转化为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动能,并切实提升参保群众的就医获得感?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 徐娜:

从医保患三方看,政策支持转化为基层发展动能、实现患者受益主要通过以下渠道:

一是从医疗服务看,基层供给“扩容提质”空间增加。内部挖潜上,引导基层用好价格政策开展适宜的服务,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服务包中纳入医保服务项目管理的,按规定做好医保支付,个性化服务包由基层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后个人承担费用。外部拓展上,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也可以提供长护险居家护理和社区服务,探索家庭医生承担失能等级评估服务。

二是从患者受益看,就医结算等服务便捷度提升。持续拓展基层医保定点覆盖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纳入定点,便利困难群众就医结算,每个乡镇街道至少1家社区或乡镇基层机构纳入医疗救助定点,定点村卫生室也可开展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提高基层医保服务便捷度,支持基层经办站点智能化信息化设备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推进智能办。

三是从基金管理看,基层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从基金分配使用看,有三方面的倾斜:总额预算管理上的倾斜,包括结构上的优化和新增预算的倾斜,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打包总额指标动态调整上的倾斜,把本地和异地、住院和门诊基金打包纳入总额指标,优化总额管理机制,医共体实现当年基金结余的,不作为次年总额指标的调减因素。以前医疗机构怕“结余多了,明年额度被砍”,现在明确“省下来的次年不扣减,继续用于支持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医共体内部结余留用的倾斜,明确医共体结余留用分配加大向基层医疗机构的倾斜,让医共体真实感受到拼质量比抢数量更有价值。从基金支出效率看,预付金、即时结算、清算提速多管齐下,合力减轻基层资金周转压力。

提问:芜湖市创新构建会诊转诊服务体系,通过叠加医保政策的激励引导,有效推动了分级诊疗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芜湖市医保部门支持会诊转诊、分级诊疗的相关政策。

安徽省芜湖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永强:

谢谢您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我简要回答一下您的问题。芜湖主要从“支持会诊转诊、引导分级诊疗、提升医疗服务”三个方面发挥医保支付“撬动”作用,努力推动实现“医院增效、患者减负、基金节约”的三重目标。

一是合理体现资源消耗,让医院有动力。对医疗机构开展院外多学科会诊(MDT)并将患者留在本院治疗的,以及对医疗机构按程序引入院外专家为住院患者实施三、四级手术的专家费,在住院DIP月结算时结合实际的资源消耗调整病例分值,提高医疗机构收治疑难危重患者的积极性。

二是合理设置转诊待遇,让患者得实惠。对住院患者在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转诊流程上转或下转的,减免后一次住院医保起付线;对非住院患者通过规范转诊流程转往上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起付线减半计算。调整起付线计算方式,直接惠及参保患者,正向引导市域内双向转诊、有序诊疗。

三是支持高峰学科,让医技有提升。我们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对市内重点培育的7个医疗高峰学科收治排名前十的大病病种,在DIP月结算中提高系数进行倾斜支付,带动全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会诊转诊中心在初步甄别患者病情后,优先将患者上转至高峰学科牵头医院,对于高峰学科相关疑难病例,结合MDT会诊政策,制定诊疗方案。2025年全市高峰学科病种医保基金倾斜支付2669例,高峰学科异地住院费用占比下降近6%,吸引市外患者来芜就医人次增长6.97%。由于时间关系,我就讲这些,欢迎大家到芜湖实地交流。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今天,《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介绍活动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