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医保微信公众号
广大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
职工生育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参保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参保单位依法为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规定期限的参保职工依法享有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津贴待遇。
2025年7月前,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拨付至参保单位,再由单位发给个人。为了防止单位拖欠、截留、克扣个人生育津贴问题,2025年7月起,省医保局将全省生育津贴拨付从“单位中转”调整为“直拨个人”。收到参保人申请后,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如您在办理生育津贴申请过程中发现有医保经办机构未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个人的,或者2025年7月以前申请的生育津贴医保经办机构已拨付至参保单位,但参保单位未将生育津贴拨付至个人的,可以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反映。
为更好保障参保人医保权益,特公告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生育津贴举报投诉咨询电话和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生育津贴举报投诉咨询电话
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1.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搜索“云南医保”==>点“我的”==>跳出“授权登录”==>授权登录成功。
2.点击【服务】页面,点击“生育津贴申请”,点击“生育结算记录选择”,勾选生育结算信息。选择后系统自动带出就医信息,参保人补充剩余未带出字段,点击“下一步”。
3.填写银行信息,签署承诺书后,点击“提交”。
若参保人获取不到结算信息,进入功能后,手动填写必填项,签署承诺书、上传附件后提交生育津贴申请。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jubao@nhs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