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以下为图文实录。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主办的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活动的部门同志: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徐娜,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胡同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坤、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任静。今天参会的还有: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执行院长应亚珍,北京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胜宏,山西省晋城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锦会,江西省吉安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蕾,广东省深圳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婧婷,以及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
此外,我们还通过公开征集邀请了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医保管理者和新闻媒体代表,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莅临现场。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介绍医保支持基层工作及基层病种遴选相关情况。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 徐娜:
今天我们召开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解读暨基层病种遴选情况介绍活动,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和促进分级诊疗工作部署,发挥医保支付赋能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在基层就近就便获得连续性健康服务的需要,推进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印发后我们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活动,共同遴选确定15个地级市作为医保支持基层重点联系点,推动形成一批典型经验。7月底,在湖北恩施召开了医保支持基层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细化了抓好《指导意见》落实的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调整工作,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初步研究形成基层病种(第一批)。下面,围绕抓好《指导意见》落地和基层病种实施与大家交流一些认识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工作,今年两会期间看望政协委员时强调,建设健康中国,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刻指出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卫生健康需求,必须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那些惠及面广、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均部署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加强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我们着眼于健康中国建设的大局,立足解决群众基层就医就诊突出问题,深化部门协同,不断丰富完善医保和医疗卫生政策供给。三部门前期印发的《指导意见》以及确定的基层联系点、开展基层病种遴选等都是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基层反映的难点问题,强化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在医保支持基层方面,《指导意见》印发以来,我们抓紧指导各地完善配套举措,目前全国已有5个省印发配套文件,22个省份形成初步举措,围绕基金流向基层、服务优在基层、待遇向基层倾斜、支付改革落在基层、群众就医选择基层等目标,形成了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的一揽子政策。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我们在持续巩固提升按病种付费“四个全覆盖”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探索适应基层服务特点的多元支付方式。支持地方探索基层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加强基层门诊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联动,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稳步推进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指导18个中医优势病种试点地区统筹完善配套政策,与医保支持基层政策叠加发力,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下沉基层。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按病种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结余资金可以纳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健康管护、慢病管理、健康促进及医务人员薪酬提升,重点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倾斜。同时,我们指导各地用好医保数据工作组,常态化做好月推送、半年集中发布。
在基层病种遴选方面,我们结合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动态调整的工作安排,在3.0版分组调整中广泛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建议,召开多场基层代表座谈会,并委托DRG、DIP两个技术指导组对全国基层病种实施情况进行研究。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基层病种在统筹地区内“同病同付”,引导基层主动加强常见病、多发病收治,引导三级医疗机构立足自身定位合理调整病种结构,促进分级诊疗。
考虑到基层病种遴选各方关注度高,我们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就技术方案、遴选方法等反复沟通,在保持政策统一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地方实际,形成了首批基层病种,其中DRG 31个,DIP 127个,下一步将随3.0版分组方案印发。首批遴选的基层病种推荐地方参考,同步要求各地结合3.0分组落地,因地制宜完善本地基层病种,合理确定基层病种范围和支付标准,并做好与卫生健康部门推荐的基层机构病种衔接。
基层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医保惠民落地的最前沿。我们真诚地希望各地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同向发力,不折不扣落实好《指导意见》各项政策。同时,也希望广大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抢抓政策机遇,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用好医保支付杠杆,不断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服务水平。在此,也恳请各位专家持续建言献策、深耕专业指导,各位媒体朋友持续关注宣传、积极解读政策,多角度、全方位讲好医保赋能基层、服务民生的暖心故事,凝聚全社会支持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徐娜副司长。下面有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胡同宇同志介绍: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处长 胡同宇: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健康是1,其他都是后面的0。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总书记在今年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等联组会上强调,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强调加强县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是群众身边的医疗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强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高度重视打基础、强基层工作,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这给我们的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医保政策引导作用,出台14项举措,顺应群众在基层看病报销更实惠、更方便的需求,有利于引导群众优先利用基层医疗资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7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在全国遴选出15个城市作为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点,在湖北召开会议,启动部署有关重点工作。上半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积极配合国家医保局医药司,加强调研,开展研究确定基层病种有关工作。目前,初步确定DRG 31个病种、DIP 127个病种,是政策和措施的步步深入。这些都是两部门落实总书记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三医”协同促进人民健康的具体体现。在此,我想谈几点认识和重点工作:
一、结合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做好基层病种工作。强基工程中提出,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到2030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这是强基工程提出的重要目标任务。目前,我委正在修订2026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提出了148种基层机构推荐病种。目前,不管是DRG基层病种还是DIP基层病种,大约有一半的病种包含在基层机构推荐病种中,各地基层机构要根据当地实际,优先提升重叠病种服务能力,扩大服务供给,甚至形成特色,服务周边。“十四五”期间,我们指导各地遴选了3000多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也就是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要重点加强建设,使其能够开展更多的基层病种。
二、结合实施康复护理提升工程做好基层病种工作。目前,我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需要长期康复护理的患者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群、重度残疾人群等为重点。目前遴选的基层病种中,对部分病种的治疗,如脑梗死后后遗症、有关骨折、有关手术的术后等,需要大量的康复护理工作,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机构发展规划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补齐康复护理短板,更好地开展基层病种服务。
三、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做好基层病种工作。制定基层病种,实行同病同付,与医共体建设的目标方向一致,是促进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能力提升的重要催化剂。各地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基层病种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和控制服务成本,针对基层病种,让基层机构真正做到治得好、花钱少,提升“竞争力”。另一方面,不断强化一体化管理和资源下沉、关口前移,推动更多的基层病种在医共体内的基层成员单位中得到解决,从而进一步扩大“同病同付”和“结余留用”的政策红利。
四、结合扩大基层用药做好基层病种工作。前不久,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印发了2026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录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重要依据。一方面,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提升能力、提供基层病种诊疗服务工作中,要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另一方面,随着能力的提升和诊疗疾病的增加,要按照“药随病走”和“同病同药同治”的原则,结合医保有关政策,积极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配备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和医保目录中的药品,通过缺药登记和药品临时采购,着力满足群众个性化用药需求。
五、结合基层医疗质量改善行动做好基层病种工作。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服务量占比和床位使用率有所下降,部分机构住院服务和手术能力不断弱化。开展基层病种工作,对基层机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目前,我委正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落实质量改善行动工作要求,为开展基层病种服务提供保障和支撑。
最后强调一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既提供机构内服务,也不断向社区、向家庭延伸提供服务,不鼓励盲目追求住院服务和手术服务。越是在利好政策多的时候,越是要保持清醒认识,保持初心使命。国家支持基层机构发展的政策多样,侧重点不同,各地一定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根据《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和当地卫生健康有关规划,综合考虑,找准支持性政策措施、机构发展方向、辖区群众健康需求的结合点,找准路径,精准发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胡同宇处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技术指导组介绍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基层病种(第一批)遴选情况。
DRG技术指导组,北京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颜冰:
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DRG技术指导组在DRG 3.0版分组方案形成的同时,同步启动了基层病组的研究制定。经过多轮专家论证,最终确定了31个DRG基层病组推荐名单。
关于基层病组筛选我们依据三条原则:
第一,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有明确的诊断标准和规范的治疗路径,确保基层医生能安全、有效地开展服务。
第二,病种主要在基层诊治。我们挑选的是那些基层就诊占比较高、基层具备诊治能力的病组,主要考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病组。
第三,医疗费用相对稳定。我们优先从组内费用差异较小的病组中筛选,也就是说,同一病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花费波动要小,这样统一支付标准才有可操作性。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的量化指标主要有两个:
第一,选取疾病相对简单的病组,剔除含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DRG病组——排除病情复杂因素的干扰;
第二,基层住院病例占比达到40%以上;或者三级与基层的次均费用差控制在30%以内,同时基层住院病例占比达到20%以上——选取组内费用差异小的病组;
在上述两个原则筛选出的病组基础上,内科组方面,挑选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基层病种以及DIP基层病种重合的病组;手术操作组方面,参考各地已经开展的DRG基层病组实践经验,挑选出与5个及以上省份或地方重合的病组。
基层病组筛选出来之后,在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指导和组织下,召开多场专家论证会,邀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地方医保部门、基层医疗机构代表共同就筛选原则和遴选标准,以及基层病组名单进行论证,在充分尊重临床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31个基层病组。具体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颈腰背疾病”“冠心病”等27个内科病组;手术病种选取了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肛周手术、骨科固定装置去除术等技术成熟的一二级手术。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颜冰副局长。下面有请DIP技术指导组,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执行院长应亚珍同志介绍。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执行院长 应亚珍: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
基层病种的定义概念,刚才徐司已经给大家介绍了,我们也认为基层病种是适宜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基层病种实行“同病同付”,将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收治、促进分级诊疗。
关于基层病种的筛选原则与DRG一致,我就不重复了。
DIP来自中国的本土实践,来自地方医保积累的经验,所以在基层病种遴选上,我们首先收集了各地已经实施的基层病种,汇集17个省形成2645个病种合集,经过数据清洗、剔除重复项等,形成1400个病种基础合集。根据病种使用频次和病例数阈值,对基层病种基础合集进行了遴选。选择7个和8个省份共用的基层病种,与基层司推荐病种进行比对,剔除临床与编码专家认为通常应在门诊诊疗的病种和基层收治能力不足的病种,形成97个基层病种。
上述97个基层病种基本为内科保守治疗,通过与DRG手术操作病种对齐,并请卫健委基层司推荐,补充了30个DIP手术操作病种。共形成127个基层病种,包括97个保守治疗组和30个手术操作病种,覆盖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的常见疾病。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应亚珍院长。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专家解读《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关举措。首先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坤同志: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坤: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近期,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贯彻党中央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提出的“以基层为重点”和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在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强基层”协同发展和治理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清晰。针对医保基金流向基层比例波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期不稳定,《指导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逐步提升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比例”,通过优化基本医保基金支出结构,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预期,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居民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基金守门人作用,为加强患者就医管理、助力中国特色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资金保障。
《指导意见》具体举措坚持政策联动,发挥集成效应。十四条具体举措涉及基金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点管理、支付方式改革等,覆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全链条,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如,《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健全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新增医保基金可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有助于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状况,有助于进一步强基固本,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和基石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覆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覆盖县域内门诊和住院服务、覆盖本地和异地就医费用,在政策层面首次明确总额付费的三重覆盖。同时要求合理做好医共体内结余留用分配,加大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奠定基础。
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探索适宜基层的门诊支付方式”“巩固提升住院按病种付费质效”,协同开展门诊与住院支付方式改革,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控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上涨速度,减轻基本医保基金运行风险。基层病种和中医优势病种等一些地方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也及时转化为国家政策,在《指导意见》中予以体现。
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推动医疗服务向健康管理服务转变。探索多元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助于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黏性,提升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与依赖程度,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在便民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强化数智赋能”,增强基层数智设备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强化基层药品配备,满足基层用药需求,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门诊长处方服务,减少患者往返频次。
在组织实施方面,遴选15个左右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重点联系点工作,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总体上看,《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央地协同,推动部门联动,形成“强基层”的政策合力,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落地生根、行稳致远。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朱坤副主任。下面有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任静介绍: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健康战略与服务体系研究部 任静:
近年来,经过综合施策,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已占全国总诊疗量的50%以上,这既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体现,也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显著标志。但同时也要看到,群众对基层机构能力提升和功能定位的认知,以及长期形成的就医习惯,难以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性改变。推动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首诊,形成有序就医格局,仍需多种政策协同发力、久久为功。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理念。在按病种付费改革领域,《指导意见》创新性提出“以省为单位统一规范基层病种”“实行统筹区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下面,我就“基层病种同病同付”与大家作深入交流。
首先,厘清基层病种同病同付的核心含义。文件所指的基层病种,是经过临床论证筛选,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而同病同付,核心规则是在一个统筹区内,基层病种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简单来讲,同一个基层病种,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或是到二、三级医院治疗,病种支付标准,也就是医疗机构获得的收入(包含医保付费和患者付费)是相同的,以此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性,发挥引导患者就医流向的指挥棒作用。这里要区分,同病同付不等于同病同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仍然按照机构等级执行,变化的是医保病种付费的结算标准。
第二,谈谈这项政策出台的现实背景。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存在供需错配的突出问题。大量本可以在基层安全有效处置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出于对基层能力的顾虑,直接涌向城市高水平大医院就诊,形成无序就医格局。一方面,大医院门诊、住院资源被大量普通病种挤占,疑难危重症救治空间被挤压。另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承接常见病的业务量不足,服务能力缺少锻炼提升机会,陷入“患者不愿来、能力难提高”的循环。正是直面这些现实痛点,国家出台政策,推出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改革,用医保支付机制破解就医格局失衡难题。
第三,本次改革政策的主要目的。一是有力促进分级诊疗落地见效,引导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有序就医格局,推动常见病多发病合理下沉。二是倒逼并赋能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便利性,引导群众优先就近就医,减少跨区域奔波。同时,通过规范病种诊疗消耗,控制常见病过度医疗,促进医保基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实现患者、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三方共赢。
第四,落实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政策,有几个关键事项需要各地重点把握。一是科学制定本地区基层病种。国家将发布的基层病种推荐各地使用,但不是直接照搬套用。各统筹地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区域疾病谱,以及基层硬件设备、医务人员技术水平,把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基层确实有能力开展的病种纳入,剔除本地基层尚不具备诊疗条件的病种。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动态调整病种范围。基层病种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要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随着基层设备更新、人员能力提升,可以逐步扩充病种;如果部分病种基层实际诊疗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也要及时调出。三是做好多部门协同。医保部门牵头完善付费规则,卫健部门同步强化基层能力建设、规范临床路径,加强诊疗质量监管,压实医疗机构质控责任。
总的来看,基层病种同病同付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创新,是通过机制重塑,撬动整个就医格局优化。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能力建设、质量监管、宣传引导协同推进。期待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稳妥推进,真正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就医便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任静同志。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地方医保部门分享有关经验做法。首先有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胜宏同志介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胜宏:
哈尔滨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群众最关心的基层就医购药体验为切入点,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基金、支付、用药、资源、服务五个维度,推动基层从“接得住”向“接得稳”升级,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结算215.18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14.67万人次,“群众愿意来、基层敢于接、医保托得住”的良好态势已初步形成。
一是给医保基金“松绑”,让基层敢接诊、敢售药。统筹基金调控、超支补偿、资金拨付三管齐下,取消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总额刚性指标限制,建立与常住人口、实际服务量挂钩的基金动态保障机制,按需保障、年度调剂;同步设立基层合规超支补偿机制,将群众就诊自然增长、规范落实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形成的合理费用增量全部纳入补偿范围,2025年完成合规超支调剂资金5832.95万元;落实医保预付、快速结算机制,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基层顾虑有效破除,放心备药、安心服务的底气更足。
二是给支付方式“导向”,让基层愿诊疗、愿供药。以医保支付调节激活分级诊疗内生动力,筛选34个诊疗路径成熟、适宜基层开展的常见病病组,取消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付费差异系数,实行“同病同质同付”。三级医院收治普通常见病收益空间收窄,基层承接下沉病例则可获得稳定结余。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收治基层病组病例占比同比提升18.44%,次均费用下降6.83%,109家机构实现正向结余,分级诊疗从“要我转”向“我要转”转变。
三是给用药保障“空间”,让基层多备药、备好药。坚持集采扩面与长处方松绑双向发力,推动2744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参与药品集采,覆盖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绝大多数村卫生室;坚持集采优先、不搞“一刀切”,允许基层结合慢病患者用药习惯合理配备非中选药品。目前,全市12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5家乡镇卫生院医保常备药品均达350种以上,主城区多家机构达500种以上,慢性病常用药、急救药品综合配备覆盖率超95%,叠加长处方政策落地,基层“有药可用、有药可选”更加托底。
四是给资源下沉“赋能”,让基层活起来、接得住。坚持定点赋能、家医签约、慢病管理协同推进,将符合条件的37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其中279家纳入医疗救助定点管理,设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医保定点覆盖率达99%,扩展基层服务面;整合门诊特殊疾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普通门诊糖尿病合并症保障政策,推动胰岛素等慢病常用药下沉基层,4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家乡镇卫生院已规范化承接服务,群众在基层即可享受诊疗、用药和长期健康管理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五是给基层服务“增温”,让群众就近办、用得好。紧扣“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目标,依托信息化手段延伸医保服务触角,上线医保便民电子地图,归集全市4453家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嵌入药品配备“一码通”查询功能,打破“选机构”与“选药品”之间的信息壁垒,群众可实时查询周边机构药品库存,缺药线上登记、到货智能提醒,平台累计服务群众超7000人次;开通12393基层购药专项热线,落实“接诉即办、次日回访”,累计处置群众诉求200余件,让医保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就近办”升级。
下一步,哈尔滨市将持续对标国家关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深化支付方式改革部署要求,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从“有保障”向“高质量”迈进,把更多医保温度传递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在家门口看好病、用好药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全国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贡献更多“哈尔滨实践”。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李胜宏局长。下面有请山西省晋城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锦会同志介绍。
山西省晋城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锦会: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作为全国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重点联系城市,晋城深感责任重大。我们严格对标国家14项基层医保改革任务,依托全国农合发源地、国家长护险试点、全省首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三大实践支撑,构建“一个基础、五大驱动”改革体系,促进基层医疗服务供给“质”和“量”双增。
一、夯实一套制度基础,强化基层基金稳定供给
以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为支撑,出台专项管理办法,搭建住院与门诊、本地与异地四维基金统筹调配机制。年度新增医保资金向基层倾斜,2026年统筹1500万元专项资金定向赋能基层发展。建立季度动态研判、偏差预警约谈机制,精准调控基金分配规模,从制度层面筑牢基层医疗机构资金保障底座。
二、实施五大驱动举措,构建分级诊疗完整体系
(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驱动,激活县域诊疗内生动力
出台县级医疗集团打包付费实施方案,采用近三年基金支出6:3:1加权法核定年度付费总额,结余资金用于医疗机构提质升级和医务人员绩效激励,县、乡、村三级按5:3:2分层分配,红利直达一线村医。建立月度基金运行监测机制,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总额直接挂钩,构建长效激励闭环。
(二)DRG同病同付驱动,引导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优化DRG付费测算模型,基层适配病组由36种扩容至58种,覆盖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类诊疗场景,统筹区内统一执行同病同质同付标准,破除医疗机构等级价差壁垒。改革落地半年,基层病种就诊占比提升5.4%,次均医疗费用下降13%,基层就医吸引力持续增强。
(三)差异化待遇导向驱动,树立基层首诊就医导向
持续提升基层住院保障水平,城乡居民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90%,职工最高报销97%,同步下调基层住院起付标准。完善双向转诊衔接机制,基层上转患者起付线减半,上级下转基层患者免收基层起付线,以医保待遇杠杆缓解大医院就诊压力。
(四)长护险试点延伸驱动,补齐基层照护服务短板
依托国家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成果,政策覆盖五千余户重度失能家庭。持续扩容乡镇、社区基层长护险定点机构,打造30分钟基层长期护理服务圈,每年培育不少于200名基层专业护理人员,实现基础诊疗、慢病管理、长期照护一体化供给。
(五)全域医保驿站驱动,打通便民服务末端环节
布局301家城乡医保驿站,基层定点结算终端全域覆盖,落实医保资金T+1快速拨付。上线7×24小时“医小保”智能客服,推行医保窗口一窗通办,线上线下服务融合联动,高效化解群众医保办事各类堵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明晰阶段推进路径,持续深化改革探索
下一步,我们将以“机构可发展、群众得实惠、基金可持续”为目标,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在省医保局统筹部署下稳步推进重点联系点攻坚,力争形成标准化、可推广改革模式,为全国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提供晋城方案。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赵锦会局长。下面有请江西省吉安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蕾同志介绍。
江西省吉安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蕾:
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约447万人,医保基金整体运行安全平稳。全市共有1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36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98家定点村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是医保服务民生的关键“网底”。近年来,吉安市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江西省医保局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医保改革,从基金供给、政策引导、精准监管三方面发力,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看病的急难愁盼,取得强基层、惠民生、保安全多方共赢成效。
一、优化医保基金配置,纾解基层运转难题
2025年以来,吉安市医保局加大医保基金预算、结算和清算、结余留用资金使用向基层倾斜力度,以改革的方法推进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质化运营管理。我们科学核定了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年度新增预算额度优先向基层倾斜,2025年度清算中增拨约8000万元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全市12个医共体实施“打包付费”,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基金分担机制。开展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在全省率先完成2025年度医保基金全量清算,清算完就拨付,12个医共体中有10个医共体职工、居民医保基金均有结余。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收入稳步增长,基层就诊、慢性病规范管理量在持续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达到316万人次,同比增长7.1%。
二、巧用医保政策杠杆,减负赋能齐头并进
吉安市医保局运用好医保政策杠杆,切实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一是差异化报销和药耗集采减轻群众负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较二三级医院分别高10、30个百分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不再重复收取起付费用。医保部门督促医共体药品耗材实行“十统一”采购,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种类平均增加200余种,慢性病用药单价降幅8%—15%,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看病远、购药难、用药贵”的问题。二是设置基层病种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收治的积极性。将基层病种调整至134个,对基层病种、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付,目前,我市90%以上的基层病种住院病人由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今年上半年,我市基层病种结算的病例数占比较2024年提升14.82%,结算医疗费用占比提升了45.87%。
三、强化精准监管,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吉安市医保部门实行分层分类、数智化、协同化的监管,实现了合规诊疗与扶持发展双向平衡。建立了基层医疗机构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下沉培训,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违规问题。大力推进医保智能监管事前提醒接入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事前提醒接入率达到96.89%,有效避免基金损失。出台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实施细则,建立医保支付资格与绩效、晋升、评优、医德挂钩等成果应用机制,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真正管住医生“手中笔”。
医保赋能强基层,改革增效惠民生。在吉安医保强有力的支持下,全市“三医”协同治理和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全市医疗机构内生动力充分激发出来,共建成区域诊断中心24个、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128家,建立大型设备共享、心电影像诊断互认机制,搭建市县乡三级转诊网络,累计服务转诊患者2.1万余人次,小病不出县乡、大病不出市的目标正在加快实现,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谢谢大家!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支付处处长 邓盼:
谢谢曹蕾局长。下面有请广东省深圳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婧婷同志介绍。
广东省深圳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婧婷:
各位领导、同仁、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深圳医保历来重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在推行基层首诊、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探索“总额预付、结余留用”的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先行先试。近年来,在国家医保局的指导下,深圳锚定超大城市区域内就医流动性大的实际,以强基层、促健康为导向,从引导患者流向基层和引导城市医疗集团资源下沉两端发力,不断优化基层首诊和城市医疗集团支付方式改革等先行先试探索,持续支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基层定点+梯度报销”引导患者流向基层
树立“到基层就医、签约家庭医生享高待遇”的鲜明导向,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基层比三级医院高20个百分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由家庭医生开具处方的用药待遇比三级医院高35个百分点。创新“选1送N”基层定点就医,扩大参保人基层就医选择面,参保人定点1家社康机构,即可在社康机构所属医疗集团的牵头医院和下属数家社康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医保待遇。截至2025年底,深圳已有1200余万参保人,每三个参保人中就有两个主动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就医。
二、创新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城市医疗集团强基层促健康
创新强基层促健康的城市医疗集团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和高血压、糖尿病按健康绩效付费,对基层就医黏性、健康管理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决定结余留用金额,对签约家庭医生人群给予更高费用标准和更多结余倾斜,推动医疗集团跟踪人群精准管理、做实家庭医生服务,从“多看病人多收入”到“管好健康更受益”转变。遴选基层病种和中医优势病种,实施同病同付,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收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2025年底深圳参保人基层就诊人次占比较2023年底提高8个百分点;各医疗集团签约参保人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84.8%、73.4%,较2024年底提高11.4、5.4个百分点,慢性病基层管理成效持续向好。
三、统筹医保基金与公卫资金支持家医签约服务
采用“基础服务包+人群服务包”的方式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其中基础服务包为全部签约居民提供公卫服务,由公卫资金保障;人群服务包提供打包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由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支付,统筹使用公卫资金与医保基金,对签约、服务落实和健康效果改善形成双重支撑。2025年底深圳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人数较2024年底增长11.2%。
四、优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升基层用药可及性
创新打造“智慧查药、便捷购药、登记找药”云平台,一站式实现药品比价查询、线上处方流转结算、短缺药品跨区域预约调配,满足群众急缺药品用药需求。以医疗集团内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为支撑,实现“医院社康一体化”药品供给,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进外配处方流转服务向基层延伸,全市907家医保定点社康机构均已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实现社康全覆盖。
五、拓展数智化医保服务提升基层就医获得感
在全市907家社康中心全面建成医保服务站、全面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全面实现“刷脸就医”服务,把高频医保事项办到群众家门口,让基层就医更省时、更便捷,提升群众基层就医体验。
下一步,深圳将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要求,以国家医保支持基层发展重点联系点建设为契机,不断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医保强基层路径,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提升基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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