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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报销更省心 新疆实现省内异地住院分娩直接结算
为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生育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异地生育“垫资跑腿”负担,助力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9月新疆全面落地实施省内异地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政策,医保便民服务再上新台阶。
此前,参保群众省内异地住院分娩,需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返回参保地提交材料办理手工报销,群众垫付压力较大。省内异地住院分娩直接结算政策落地后,参保群众完成生育登记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已开通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出院时即可实现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生育津贴在医疗费用结算完成10个工作日内,按月发放至参保人登记的银行账户。
新疆医保部门通过持续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对省内异地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政策的知晓率,把医保惠民举措落到实处,让参保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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